翁志明認同法援署拒絕批出郭的法援申請,由於郭仍欠下逾5000萬元訟費,因此反而應向他追收,不再讓他濫用法援浪費公帑,告他。
法援批了當然不要蝕底繼續打官司,反正用的是公帑法援不批就最好縮沙,收檔不告所以,司法覆核是現今社會一項極低成本的宣。
法援制度的創立是希望被告會可以獲得合適的代表律師,只要經濟條件以及案件有合理勝訴的機會,基本上法援署就會批出法援不過。
开始不断透过法援申请司法复核至今郭卓坚十年来透过法律援助至少二十六次申请司法复核,近年更愈玩愈大,多位政界人士均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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